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学风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根据2019年《学生手册》(研究生版)中《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9年10月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三、参评对象

本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2015级直博生、2016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方式入学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

企业专项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以奖学金协议规定为准。

四、评选条件

(一)校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基本条件

1.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班委会的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 班风良好,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积极进取、弘扬正气、讲究诚信。

3. 班级学习气氛浓厚,班级成员按规定修满学分,按时进行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全班学习成绩和科研工作居所在学院前列。

4. 积极开展研究生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

5. 班级成员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年度内没有违纪和处分记录。

(二)校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优秀团队的基本条件

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并获国家级及以上奖励。

国家级科技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  6000元/队/学年

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 4500元/队/学年

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 3000元/队/学年

请符合条件的团队按时填报申请表并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三)个人奖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科学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处分已解除。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学习勤奋、刻苦,科研工作严谨求实,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5.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四)个人奖的附加条件

1. 个人奖评选条件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不同奖项的附加条件,详见《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

2.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励标准等详见《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3.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助的专项奖学金除满足个人奖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专项奖学金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得力

各学院研究工作组要高度重视评优评先工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组织研究生学习2019年《学生手册》(研究生版)中《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优评先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定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生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面向研究生公布,并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评选各专项奖学金,按照“个人申请、导师、班级、党支部、学院审核、评选公示、推荐上报”的评选程序,10月28日前将评优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在评选过程中要及时解决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积极选数典型,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

各学院要加大对评优评先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之成为学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载体,注重发挥身边榜样的典型引路作用。

 

附件:

1.2018-2019学年评优评先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8-2019学年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3.2019年度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4.2019年度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5.2018-2019学年研究生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奖励情况汇总表

6.2019年度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项目评选条件及管理办法摘要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