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10-02 阅读次数: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历经双甲子发展,学校形成了以信息、管理等学科为优势,以交通科学与技术为特色,工、管、经、理、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完备的学科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首轮“双一流”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智慧交通”一流学科领域建设成效显著,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为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二)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47人,包括轨道交通行业25人和网络安全行业22人,招生单位为: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s://yzb.bjtu.edu.cn/),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51016日至1027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补报。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910 建筑快题设计”和“911 城乡规划快题设计”的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1027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初试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51016日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考生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116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5. 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请用最新合法有效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至我校研招办。

6.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2025116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7.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等,必要时用于我校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供有关补充材料。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5122012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s://yzb.bjtu.edu.cn/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期间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届时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请咨询报考学院)加试方式为笔试

4.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专项计划

一)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2024年,我校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焦国家战略急需,以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智慧能源、网络安全、新材料、关键软件、先进试验与测试、工业母机等关键领域重大项目为牵引,与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电信、中国中车、中国兵器、中国能建、中国通号、中国星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交集团、中国机械总院、中国融通、中国建材、中国数联物流、保利集团、京东方、华测导航、经纬恒润、腾讯等20家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培养(简称卓越专项),大力推进硕士“1+1+X”、直博“2+2+X”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该计划只招收推免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干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就业,不得更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计划,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计划

2026我校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拟面向国家、区域和行业重大需求,自设专项开展卓越专项模式的常态化推广,与支撑国家、区域、行业发展并与我校优势特色学科匹配度高的头部企业、优质企业和我校董事单位,聚焦关键领域科研需求,配备学校优势科研平台和团队资源,实施工学交替研一在学校学习、研二在企业专业实践的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计划简称卓工计划)。本年度拟在自动化与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等工科学院已录取的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招收约100人进入卓工计划由导师团队与研究生联合申报,学院审核,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入选条件包括联合培养企业、关键领域、企业课题选题、入企实践等方面的要求。

(五)渤海计划

2025年起我校设立渤海计划,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渤海计划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主要在唐山研究院和相关基地完成。威海校区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主要在威海校区完成。

(六)轨道交通行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网络安全领域研究生培养计划

为发挥我校学科优势,面向轨道交通和网络安全行(企)业实际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我校开展轨道交通行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单独考试)和网络安全领域研究生培养计划(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其中网络安全领域研究生培养计划(单独考试)面向从事网络安全信息管理领域的人员招生专业详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威海校区招收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中外合作办学)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相关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网址为 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2203

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毕业要求时将同时获得北京交通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学费为6.5万元/生·学年。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

 

、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法律(法学)(035102)、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软件工程(085405、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专业以及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应用统计(025200、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四)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收费标准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0000元/生·学年

审计(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金融 (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41000元/生·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30000/生·学年

设计(专业学位)

12000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8000元/生·学年

 

表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收费标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智慧交通与物流方向)

114000/·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综合管理方向)

104000/·学年

会计(专业学位)(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方向)

79000/·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63000/·学年

设计(专业学位)

30000/·学年

建筑(专业学位)

30000/·学年

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30000/·学年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

30000/·学年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30000/·学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20000/·学年

 

表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收费标准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

65000元/生·学年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

65000元/生·学年

 

表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

40%(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2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30%

8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

30%

2000

 

(三)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各单位各专业的说明。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少干计划除外),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

(四)培养地点和住宿情况

1. 培养地点

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包括北京校区、唐山研究院、海滨实验基地(黄骅)、威海校区及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2. 住宿情况

1)全日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安排北京校区住宿。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

①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卓越专项)”“卓工计划”专硕安排北京校区住宿。

② “渤海计划”专硕在学期间安排唐山研究院住宿。

③ 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专硕含少干计划和士兵计划专硕,不安排住宿;其他学院专硕含少干计划和士兵计划专硕,第一学年安排唐山研究院住宿,原则上第二、第三学年安排北京校区住宿。

④ 威海校区专硕安排威海校区住宿。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校不安排住宿。

特别说明: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校区,根据雄安校区建设进度,所有研究生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s://yzb.bjtu.edu.cn/)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十)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七、招生咨询

)导师选择一般安排在复试后进行,考生可以访问研究生院网站导师在线(网址:https://aa.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也可以通过各学院网站了解导师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网址https://yzb.bjtu.edu.cn/

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

微信号:bjtu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1 全日制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网站

邮箱

电话

自动化与智能学院

https://ai.bjtu.edu.cn/

aizs@bjtu.edu.cn

010-5168734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eie.bjtu.edu.cn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s://cs.bjtu.edu.cn

jsjzs@bjtu.edu.cn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学硕)

http://sem.bjtu.edu.cn

jgyjs@bjtu.edu.cn

010-51687171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硕)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经济管理学院(审计专硕、会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010-51684719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

http://sem.bjtu.edu.cn

mf-center@bjtu.edu.cn

010-51684065

交通运输学院

http://trans.bjtu.edu.cn

ysyjs@bjtu.edu.cn

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civil.bjtu.edu.cn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https://mece.bjtu.edu.cn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学院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数学与统计学院

http://soms.bjtu.edu.cn

smspyb@bjtu.edu.cn

010-51681289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https://spse.bjtu.edu.cn

wlgcpyb@bjtu.edu.cn

010-51688373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kszyxy.bjtu.edu.cn

wangz@bjtu.edu.cn

010-51683209

语言与传播学院

https://yyxy.bjtu.edu.cn

ycyz@bjtu.edu.cn

010-51682183

软件学院

http://sse.bjtu.edu.cn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学院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法学院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环境学院

https://env.bjtu.edu.cn

hjxyzs@bjtu.edu.cn

010-51681263

系统科学学院

http://sss.bjtu.edu.cn

xtyjs@bjtu.edu.cn

010-5168363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https://bmxy.bjtu.edu.cn/

wazs@bjtu.edu.cn

010-51685916

威海校区

http://wh.bjtu.edu.cn

whyjs@bjtu.edu.cn

0631-3806006

 

2 全日制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

专业

网站

邮箱

电话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MBA

http://mba.bjtu.edu.cn

mba@bjtu.edu.cn

010-51688411

工程管理(MEM

http://sem.bjtu.edu.cn

gchss@bjtu.edu.cn

010-51684717

法学院

法律(法学)

http://law.bjtu.edu.cn

fxyzs@bjtu.edu.cn

010-51688708

在职专业学位中心

英语笔译

https://yyxy.bjtu.edu.cn

ycyz@bjtu.edu.cn

010-51682183

新闻与传播

https://yyxy.bjtu.edu.cn

ycyz@bjtu.edu.cn

010-51682183

建筑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城乡规划

http://saad.bjtu.edu.cn

manzh@bjtu.edu.cn

010-51684824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http://eie.bjtu.edu.cn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计算机技术

https://cs.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s.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软件工程(软件学院导师组)

http://sse.bjtu.edu.cn

lilei3@bjtu.edu.cn

010-51684092

软件工程(网安学院导师组)

https://bmxy.bjtu.edu.cn

wazs@bjtu.edu.cn

010-51685916

人工智能(电信学院导师组)

http://eie.bjtu.edu.cn

dxxyzs@bjtu.edu.cn

010-51687340

人工智能(计算机学院导师组)

https://cs.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人工智能(智能学院导师组)

https://ai.bjtu.edu.cn

aizs@bjtu.edu.cn

010-51687344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https://cs.bjtu.edu.cn

jsjfq@bjtu.edu.cn

010-51684519

网络与信息安全

https://bmxy.bjtu.edu.cn

wazs@bjtu.edu.cn

010-51685916

机械

https://mece.bjtu.edu.cn

bfjxyyjs@bjtu.edu.cn

010-51682896

电气工程

http://ee.bjtu.edu.cn

dqyjszs@bjtu.edu.cn

010-51688369

土木工程

http://civil.bjtu.edu.cn

mwang@bjtu.edu.cn

010-51685313

交通运输

http://trans.b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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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1688778

会计

http://sem.bjtu.edu.cn

mpacc@b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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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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