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期末考试通知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期末考试定于524日(第13周周二)晚上19:00——21:00 进行,考试方式:开卷考试;成绩评定: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同学们可以携带任课教师指定的相关教材、讲义、纸板资料等参加考试,不能携带手机等电子工具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须独立完成!

  考试地点与考场安排,由任课教师课堂通知,请同学们上课时注意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