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 2018〕2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学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方式

    1、按照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项目包括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三项,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2、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进行信息补录,点击“学籍信息”—“信息核准补录”—“修改”,修改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在20193418:00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补录相关信息。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可随时提交、修改数据,系统关闭后数据将不能进行修改。

    2、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主要是为了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对个人所填信息负责。

 3、因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有学生因休学、出国、保留学籍等原因无法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请各学院单独制表采集学生补录信息(数据结构见附件),并于2019年3月4日18:00前将电子版信息分别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在职专业学位中心(邮箱;yjsypyb@bjtu.edu.cn;yjsyzyxwb@bjtu.edu.cn )。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