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月23 日、2月24日(学院集中办理

2、地点:各学院研究生科

二、注册人员

全体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是否国家学籍=Y”

三、注册要求

1、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2、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3、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两周以内(含两周)由所在学院审查批准,超过两周的由研究生院审查批准。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到每位导师及研究生,并及时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籍注册”模块中进行报到注册录入工作。2019年2月25日上午10:00前研究生院将直接在系统中提取报到注册数据2019年3月11日上午10:00将关闭“学籍注册”模块,由学院上报最终报到注册情况并提交书面汇总表,“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 (附件3)分别报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