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潜心学术、勇于创新,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2016年7月设立“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校长奖学金”)。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发【2016】2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相关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一届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校长奖学金”是我校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荣誉奖项,今年首次评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生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规范评审程序
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确保推荐学生的优秀质量。
3、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至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并对获奖学生的典型事例进行充分展示与宣传,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二、评审办法
评审组织机构设置、参评条件、评定办法与程序等按照《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各优势特色学科(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按二级学科推荐)可分别推荐1名博士生和1名硕士生(原则上一个学科限推荐1名博士生和1名硕士生)。
优势特色学科包括: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系统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未标明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1个学科对待。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进度 |
备注 |
3月16日前 |
各学院完成选拔推荐及结果公示 上报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及推荐结果 |
提交附件一、二及支撑材料纸制及电子版各一份 |
3月17日前 |
研究生院完成复审 |
复审期间不再补充材料、递补推荐人选 |
3月22日前 |
完成申请材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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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前 |
专家初评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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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
候选人材料展示、公开答辩、 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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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
校务会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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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
典型事迹宣传 |
联系人:姜晓华、林葵、秦莹
联系电话:51688133,51685499
联系邮箱:yjsypyb@m.bjtu.edu.cn
附件一、《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申请表》
附件二、《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