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网上确认公告

日期:2020-10-22 16:02:50  阅读次数:22350次

本公告供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择“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考生查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按照报考点的时间安排进行网上确认。只有完成以上步骤,报名流程才完成。“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

一、“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仅受理以下考生报名:

(1)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学校所在地在北京。

②往届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且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北京。户口在北京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簿);户口不在北京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2020年7月以后至少连续三个月缴费正常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不含补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并打印,个人权益记录流水号及校验码清晰可见并在有效期内可查询真伪。

③ 单独考试的考生。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除外)。

除以上考生外“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不接受其他考生报名。考生须确定本人符合以上要求后方可选择“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1104-北京交通大学”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考生上传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9日中午12:00。

考生重传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10:00。

考点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11月10日下午16:00

网上确认的网址,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专题网(https://gs.bjtu.edu.cn/cms/zszt/)发布的相关通知。选择“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的考生,务必关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专题网(https://gs.bjtu.edu.cn/cms/zszt/)以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jtuyzb)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流程进行网上确认。

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网上确认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1104)公告》及报考单位网报公告,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予确认。

3.按照“研招网”网上确认的要求,考生上传电子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如系统反馈“审核通过”,则说明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如系统反馈“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须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不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流程

1. 考生使用手机,凭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2. 认真阅读《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1104)公告》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 上传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将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本人二代(或者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要求为jpg格式。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要求为jpg格式。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以上照片,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等;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可用Photoshop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可用照片进行翻拍)。

(4)应届生、往届生相关材料。

符合“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报考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上传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原件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

符合“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报考要求的“单独考试”往届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以硕士或者博士身份报考则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单独考试”考生的两位专家的推荐书(须考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须于2020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至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

符合“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报考要求的其他往届考生,须上传①毕业证书(以硕士或者博士身份报考则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②户口在北京的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户籍证明须为2020年10月以后开具。户口不在北京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须上传2020年7月以后至少连续三个月缴费正常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照片,《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并打印,个人权益记录流水号及校验码清晰可见并在有效期内可查询真伪。

以上所涉及的所有照片,均为jpg格式,且大小不超过2M。

(5)其他证明材料

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但2021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原件照片。

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其他类别考生,须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或者现场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照片。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认证报告照片外,还须上传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照片。

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须上传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原件照片。

2021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以上所涉及的所有照片,均为jpg格式,且大小不超过2M。

五、“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特别提示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网上确认期间须每半天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根据提示按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诚信考试提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七、“110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