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06-01 15:22:17  阅读次数:13662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后续考核将统一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注学校及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请及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 和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考核流程和相关招生政策。

二、考核办法说明

各学院于6月1日后陆续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所有考生的考核流程、形式及内容,请具体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公开招考考生准考证将于6月6日起在北京交通大学博士招生系统(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phd/login.html)中下载打印。 公开招考考生初试笔试考核将于6月14日进行,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    

三、提前做好软硬件调试并选择适合应试的空间

网络远程考核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应试软件测试。

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音、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四、报考资格审查与诚信承诺书宣读

考生应按学院要求的时间进行网络远程报考资格审查,并按照学院要求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学院将对报告资格审查过程和宣读诚信承诺书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网络远程报考资格审查前应备齐提交至学校或学院报考材料中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准备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准备学生证原件;

4.学院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原件。

未按学院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五、远程参加考核

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网络远程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考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试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试工作人员的要求退出网络考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试考场。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各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违规处理

考生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作弊。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院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八、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

邮箱:bjtuyzb@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yzb

咨询电话: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

考生对考试政策和考试准备存在疑问的,可查阅报考学院相关办法中公布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