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火灾事故易发,停放充电别任性

近年来,电动车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代步工具。但是电动车的充电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那么电动车不当充电有什么危害呢?如何给电动车正确充电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不当充电的危害

2019年5月5日6时左右,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村民自建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7人在重症监护室治疗,29人轻微伤。

2019年3月14日晚,河南开封市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由于风力作用的影响,大火在约2分钟的时间内窜到17楼楼顶。火情或因楼道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

2018年1月23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王家村村民自建民房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

电动车火灾形势严峻,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发生多人伤亡的恶性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正确充电

严禁在宿舍及楼道内充电!

夜间及凌晨最易引发着火,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一旦发现充电器上的小灯变绿,就应尽快拔掉。

电动车停放在楼道里很容易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如果发生火灾,疏散人群很不利。

乱接电线充电或者通宵充电时,本身就存在消防隐患,如果电线老化或者电动车本身电瓶出了问题,容易发生火灾,而两者叠加,危险则更大。

充电环境须通风,所以充电时最好在通风的环境里,避免车辆存放时有暴晒、淋雨等情况。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电瓶车在充电时,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加强对电瓶车的电线、电路等方面的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串电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示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辖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北京交管部门5月1日起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5月起,北京交警将严查电动车未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行为。届时,对未按规定申请并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在产品目录内的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申领号牌或已登记未悬挂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