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陆续公布的复试相关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考核前将对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中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报考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包含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包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满分100分,及格60分。

五、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后续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者的招生名额,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及生源质量等情况,做出调整。

六、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51688153邮箱bjtuyzb@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