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服务交通强国战略,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我校拟在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交通运输(086100)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学历学位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3.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六)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为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二、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35名,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在“博士招生”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可查看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

网址: http://gs.bjtu.edu.cn/cms/zszt/

(二)网上材料上传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报告。4.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上传本科课程成绩单)。5.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其学籍认证报告。6.基础水平材料。7.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

(三)网上表格下载打印

考生如实将报名信息在博士报名系统中填写,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生成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考生参加体检时使用,不需要作为报考材料提交)、报考承诺书,打印后将表格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四)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1)邮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逾期未邮寄(送)达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复试及选拔录取

我校工程博士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学校组织考核的方式。为确保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在相关领域成立工程博士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五名),负责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

(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候选人。

(二)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考核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中旬,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

(三)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

(四)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复试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

五、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工程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三)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四)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五)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申请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七、其他事项

1.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