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双一流”建设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流研究生教育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志。在“双一流”建设大格局中,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发挥好研究生教育在“双一流”建设中的高端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和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为依据,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推进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坚持内涵式发展,努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开启一流研究生教育新征程。

      二、建设思路

    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的建设思路是:建立三个关键机制、推进两项重要改革、构建一个保障体系,即建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和导师责权机制等三个关键机制,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等两项重要改革,构建一个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通过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

      三、建设任务

   (一)建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

    1.构建以“六大工程”为核心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在研究生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重新构建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设立并实施“六大工程”,包括: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工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程、研究生党员教育培训工程、学术与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研究生导学关系建设工程、研究生未来领军人物培育工程。通过全面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实施“六大工程”,以价值引领和质量提升为重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着力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2.全面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学院党委加强研究生基层党建对标争先建设,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探索具有学院特色的研究生党支部建设路径,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构建体系化、分层次、多形式、重实效的专兼职辅导员培训体系,完善聘任、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育人能力。

   (二)建立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

    3.建立研究生优秀生源选拔长效机制。完善暑期夏令营、校内选拔、校外宣传等三种招生宣传和优秀生源选拔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多渠道宣传学校、学科特色,扩大学校影响力。完善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优化推免生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化管理,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4.优化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机制。依据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十三五”规划及学科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学科导向及质量优先的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机制,将学科建设、培养质量、科研条件、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生源结构、专项人才计划等因素纳入指标分配办法,实现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的合理配置和动态调整。综合考虑学院培养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建立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机制。

   (三)建立研究生导师责权机制

    5.全面建立研究生导师培训制度。成立“知行”导师学校,构建校院两级导师培训体系,建立常态化导师培训机制。制定实施导师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导师培训内容、组织形式与考核方式。全面开展导师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导师工作会,在学校、学院层面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专题培训等,在岗位职责、管理政策、学术规范、师德师风、指导经验等方面进行培训与交流,全面提升导师指导能力。

    6.探索建立导师评价与激励机制。落实《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探索建立以师德师风、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为核心的导师全方位评价考核与激励体系,实行导师队伍动态管理,强化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激发导师育人的积极性。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中,重点考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研究开展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引导和促进学校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7.深化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培养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导向,突出科教融合和产学结合,分类推进学术学位型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索突出职业需求导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多类型开放式培养模式。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遵循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研究生教育规律,对接“双一流”建设,全面启动研究生新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

    8.加强研究生课程质量建设。大力推动以“思政课+课程思政”为目标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实施研究生优质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充分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每年重点推进60门左右研究生优质核心课程的建设。实施研究生示范课程与教学名师引领计划,每年在优质核心课程中择优建设10门示范课程,认定10名研究生课程教学名师。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质量认证体系,加强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效果评估,完善研究生课程质量评价体系。

    9.建立完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机制。强化协同育人与实践育人功能,建立完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培养基地建设实效。制定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学院培养主体责任,完善学院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实施培养基地建设评价考核与动态调整。以申报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抓手,培育一批建设成效显著、成果丰富的高水平联合培养基地。

    10.完善研究生创新激励机制。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完善各类奖助学金的资助政策,持续优化评定标准与实施细则。以鼓励创新为导向,完善机制,奖励优秀,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使奖助学金在立德树人、吸引优秀生源、激发学生努力学习、勇于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同时,鼓励研究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专利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11.加强非全日制硕士生培养过程管理。面向行业企业需求,完善非全日制硕士生培养模式,优化实践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设置,更好适应非全日制非脱产特点。加强排课组织,完善教学检查制度,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非脱产学习形式。研究制订企业导师工作规范,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推进落实双导师制。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严格落实非全日制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措施。

   (五)推进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

    12.全面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以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培养质量为导向,建立完善博士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学科团队、导师积极性,以高水平科研优势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统筹优化各类型博士生招生方式的工作流程,形成以直博生、本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等为主体的招生选拔模式。进一步完善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加强招生过程监督和管理,规范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与录取中的作用,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13.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依托我校国家创新平台,服务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加强科教融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鼓励进行培养特区建设的团队在博士生选拔、科研育人、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机制创新。学校对培养特区建设进行资源倾斜,主要包括国际交流项目名额按需分配、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单列、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经费倾斜等。到2020年,全校建设10个左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

    14.提升博士生教育国际化水平。服务国家战略,营造国际化培养环境,多方争取资源,继续推进博士生联合培养,探索建立与境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新机制。选派优秀博士生到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开展联合培养。开展国外高水平期刊主编“进校园”、国外优秀师资“进课程”活动,支持博士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国外高水平大学国际访学夏令营活动,推进中欧可持续工程博士生院的建设工作。每年派出100名以上博士生出国联合培养,100名以上博士生出国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15.加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对接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交通强国战略,以培养轨道交通领域工程技术领军人才为目标,做好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建立完善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制度,制订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修订涵盖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各环节的管理文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培养过程,保障培养质量。

   (六)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16.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全面构建以过程管理、环节监控和要素引导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强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有效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在课程教学、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上,均设置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节点,畅通分流退出渠道,抓住主要环节,注重关键要素,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17.完善学位论文后评估机制。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的抽检办法,坚持抽检范围覆盖全部学位点。对后评估结果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对其指导教师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招生等处理,相应的学位授权点予以减招、停招、直至撤销等处理,相关学院予以核减招生名额、国家奖学金名额等处理。通过全面分析后评估结果,提出研究生培养工作改进措施,激发提高质量的内生动力,保障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修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严格执行学术规范要求。修订对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代表性学术成果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学位授予条件。

    18.健全学位授权点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国家社会需求,服务学校发展战略,优化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的类型结构,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制定学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建立学位授权点预警与退出机制。对于有助于优化学科结构和人才培养体系的学位授权点,做好调整增列工作。明确办学方向与特色,做好工程博士、硕士已有领域对应类别调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以各类学位授权点评估为抓手,以评促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