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的通知

日期:2017-05-24 00:00:00  阅读次数:28427次

2017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已发到各学院,即将分学院陆续发出,邮寄时间见下表(定期更新)。培养协议的邮寄方式为:挂号信,邮寄地址和收件人为考生网报时填写,(如果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过地址或收件人的,按照新地址和新收件人邮寄),地址标签上注明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协议,并留了考生本人手机号,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为“自取”协议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自取培养协议。

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请在协议书相应位置本人签字确认。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除了在协议书相应位置本人签字确认外,还需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同意。考生须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寄(送)到拟录取学院,只有协议书寄(送)达拟录取学院,经过学院审核合格者,才会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预计开始发放时间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

                                      2017524

 

 

序号

学院

协议寄出时间

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月26日

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5月26日

3

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工商管理硕士)

5月27日

4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中心(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

5月27日

5

经济管理学院工程硕士中心(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安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

5月27日

6

交通运输学院

5月27日

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5月27日

8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524

9

电气工程学院

524

10

软件学院

  5月26日

11

建筑与艺术学院

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