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人员进修硕士课程及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在职人员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以下简称A类)、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B类)、在职人员进修工程硕士课程(以下简称C类)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A类:
大学本科毕业。其中对进修工商管理硕士(MBA)课程的学员,要求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
B类:
①要求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08年8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业绩突出;
②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具有一篇以上(含一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有ISSN编号),或独立撰写五万字以上已出版的学术专著(有ISBN编号)。
C类:
要求本科毕业,获得理工类学士学位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08年7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业绩突出。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后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21日(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逸夫教学楼东810房间。

三、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持以下相关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教学楼东810房间)报名并交纳报名费。
A类: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A类课程进修审批表一份(B5纸),从附件下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报考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
⑤A类在职人员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协议书一式三份(A4纸),从附件下载,须经本人签字。
B类: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成果证明或公开发表论文(有ISSN刊号)或学术专著(有ISBN刊号)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从附件下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报考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
⑥B类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一式四份(A4纸),从附件下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C类: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C类工程硕士课程进修审批表一份(B5纸),从附件下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报考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
⑤C类在职人员进修工程硕士课程协议书一式三份(A4纸),从附件下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四、学习时间:
A类:一年 B类:四年 C类:二年

五、学习方式∶
A类、B类、C类进修生食宿费用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人事档案及户口关系等。
A类和B类进修生与本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同堂考试。C类进修生上课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定。

A类:
①若在一年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则发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否则,发北京交通大学进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②若在二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参加全国联考),被我校录取,且录取专业与其进修专业相同者,其进修期间所学课程成绩有效;若录取专业与进修专业不同,则只认可与录取专业培养方案相同的课程成绩。
B类:
①须在四年内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满全部学分,并通过外语水平及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我校学位办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实施细则》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进行审查,合格后授予硕士学位。否则,发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或北京交通大学进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②如果从A类转为B类,须符合B类报名条件,并且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后办理A类转B类手续。学习时间从A类进修课程报名时开始计算。
C类:
①若在二年内修完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则发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否则,发北京交通大学进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②若在二年内参加GCT全国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且录取专业领域与其进修专业领域相同者,其进修期间所学课程成绩有效;若录取专业领域与进修专业领域不同,则只认可与录取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相同的课程成绩。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一百元(100元)整。
委托培养费∶
A类:一般专业一万二千元(12000元)整,经管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二万元整(20000元),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专业二万元整(20000元)。由于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奖学金制,当A类进修生考上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时,进修时的委托培养费不能抵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
B类:二万元整(20000元)。
C类:一般工程领域一万二千元(12000元)整,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领域(不含自主招生)二万元整(20000元),建筑系的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一万五千元(15000元)整,经管学院的项目管理领域一万五千元(15000元)整。

注:委托培养费于报到时一次交清,中途退学不退款。

七、学习专业∶
1.A类与B类学习专业:A类可以选择所有专业,含括号中专业;B类不能选择括号中专业。
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信息网络与安全、光通信与移动通信、智能交通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人机交互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医学工程)
3)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安全技术及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信息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统计学、社会保障、金融学、工商管理硕士)
4)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工程、(智能交通工程、运输与物流、城市交通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电子商务)
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道路与铁道工程、环境工程、工程力学、市政工程、(地下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地质工程、环境科学)
6)机械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工程热物理)
7)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
8)理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光学、光学工程、凝聚态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物理、物理电子学、应用化学、生物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9)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不招收A类学员,招收B类学员,B类专业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含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法学(含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10)语言与传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11)软件学院:只招收A类学员,A类专业有软件工程
12)建筑与艺术系:只招收A类学员,A类专业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设计艺术学

2.C类学习的工程领域
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
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项目管理
3)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安全工程
4)交通运输学院:控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物流工程
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环境工程、项目管理
6)机械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材料工程
7)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项目管理、安全工程
8)理学院:光学工程
9)软件学院:软件工程
10)建筑与艺术系: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688153
办公地点: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东810房间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收费咨询:学校财务处010-51688280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翟老师 电话:010-5168734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老师 电话: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A类非MBA专业及B类 邱老师 电话:010-51687171
A类MBA专业 苗老师 电话:010-51387043
C类 李老师 电话:010-51687166
交通运输学院:A类及B类 邓老师 电话:010-51688002
C类 孙老师 电话:010-51688484
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电话:010-51687240
机械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A类及B类 姜老师 电话:010-51687039
C类 孙老师 电话:010-51683746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电话:010-51688369
理学院: 刘老师 电话:010-51688373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陈老师 电话:010-51688708
语言与传播学院: 卢老师 电话:010-51688622
软件学院: 唐老师 电话:010-51684092
建筑与艺术系: 苏老师 电话:010-51684824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A类进修审批表
附件:A类进修课程协议书
附件:B类进修审批表
附件:B类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
附件:C类进修审批表
附件:C类进修课程协议书-一般专业
附件:C类进修课程协议书-(经管学院项目管理和建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