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推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csc)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旨在服务国家战略以及“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和共同优势学科领域的“强项合作”项目,可向外方合作高校长期持续输送人才培养,建立高校间长期合作模式,在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实行“先立项,后选派”的管理模式,为项目制,主要以学院或老师团队向留基委申报。获批后,项目实施单位可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人员选拔及派出。

与csc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主要区别在于,“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报人员经学校推荐后,csc仅对推荐人选进行基本材料审核,不再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选拔。

项目每年10月1日-20日正式申报,并在12月进行项目答辩,于次年1月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3月起启动项目执行。csc现开展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应反映我校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围绕学科建设,服务学校发展,体现行业需求;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强校合作”,“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港澳台地区高校不支持申报。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2024年-2026年,可滚动支持)。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4、我校可新申报2项,新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

二、选派类别及选拔办法

1、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3–12个月)。

2、人员选拔办法参照csc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执行。

3、项目获批后按照csc规定时间拟派出人员进行人员申报,第一批2024年3月1-10日;第二批2024年9月1-10日。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以学校的口吻填写,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制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执行中项目准备年度报告/总结报告。

2、《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jsygp@bjtu.edu.cn。

3、2023年9月18日-29日,学校审核并公示推荐结果,申请单位公函和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4、2023年10月1日-20日,项目主管部门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含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执行中项目提交年度报告/总结报告,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csc审核。获批项目于2024年1月底前公布。

5、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年度总结,并于项目申报时(10月1日-2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csc。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项目申报时(10月1日-2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csc。

对执行期为2021-2023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可进行2023年第二批次人员申报,并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四、联系方式

1、我校在执行期内的获批项目:

运输学院孟令云团队:北京交通大学与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机电学院张乐乐团队:新一代“智能高铁”建设、制造与运用国际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经管学院王雅璨团队:面向交通强国战略的智慧交通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2、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出国留学板块

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咨询电话:010-66093974/3941。工作邮箱:cxxm@csc.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陈老师,电话:51688525,邮箱:yjsygp@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