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的指导和联系,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拔博士生导师赴国外交流。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资助期限为一个月(不得少于四周)。

二、选派对象: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博士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为博士生正在国外留学或2018年有博士生同期申报项目的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0岁。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20日前导师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

2、2018年3月20日-4月5日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4月8日前上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录取结果6月公布。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

四、其他

   申报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各学院负责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请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单位、派出时间)、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由学院主管人事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8年有学生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导师,可以和学生同时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

 

附件:

一、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二、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