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调档函的通知

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已发到各学院,即将分学院陆续发出,邮寄时间见下表(定期更新)。调档函的邮寄方式为:挂号信,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收件人为档案所在单位(如果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过地址的,按照新地址邮寄),地址标签上注明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并留了考生本人的手机号。

已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修改为“自取”调档函的考生,以及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本校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自取调档函。

需要调档的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档。人事档案须于2017年6月10日前寄往我校(应届生可稍晚再寄),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应届生档案不到者不办理报到手续。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要政审。(政审表在附件中下载,用B5纸正反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档案和政审表的回寄地址已在调档函中注明,请按照回寄地址邮寄。

学院

调档函/政审表寄出日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月12日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5月16日

经济管理学院(MBA除外)

5月24日

经济管理学院(MBA)

5月22日

交通运输学院

5月19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5月17日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5月12日

电气工程学院

5月16日

理学院

5月12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5月17日

软件学院

5月17日(全日制)

5月19日(非全日制)

建筑与艺术学院

5月16日

语言与传播学院

5月16日

法学院

5月17日

 


附件: